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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仓山法院:“三色管理”谋破法院执行难困局
  • 来源:福建法院网
  • 发布时间:2010-04-30 19:15:00
  福建仓山法院,从2008年初开始执行案件按“绿、红、黑”三种颜色归类:绿色案件是指在规定期限内能够即时执行的案件;红色案件是指可以执结但受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在法定期限内未能执结(执行不力)的案件;黑色案件是指已穷尽执行措施但客观无法执行(执行不能)的案件。执行员针对不同“颜色”采取不同对策,设法破除执行难坚冰。

  2008年,仓山法院共收到执行案件1296件,完全执结案件526件,执结率为37.7%;2009年,仓山法院共收到执行案件1069件,完全执结案件654件,执结率超过61%,位居全省前列。其中,绿色案件的平均执结时间从90天缩短为62天;在执行红色案件方面,法院共拘留18人次、罚款15人次、请求公安机关协助查找被执行人28人次、以涉嫌构成拒执罪移送公安机关侦查5案、与其他有关部门联动执行160多人次;针对29件黑色案件,法院召开由申请人出席的“黑色案件对话会”5场次,院领导督办案件14件,得到了群众的支持和谅解。

  

  “着色”开辟解决之道

  

  执行难基于两方面因素,一是执行不力,二是执行不能。执行不力,指执行员收到案件后,不采取或消极采取执行措施;执行不能,指穷尽执行手段仍无法执行,比如当事人下落不明、无可供执行财产等。另外,由于缺乏有效管理,执行案件底数不清、措施不明、查控财产情况不清楚等现象普遍存在,各种因素导致了积案问题的产生。

  在这项创新制度中,执行案件被分为绿色、红色、黑色案件。绿色案件以追求高执行效率、降低司法成本、减轻群众讼累为主要考核指标;红色案件以穷尽法律赋予的执行手段为工作量化指标;黑色案件重理解、重疏导,主动做好申请人的思想工作,取得谅解。随之,三色管理软件相应配套出台。

  仓山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刘兴宝说,三色管理软件成为监督执行工作的利器,在每一位执行员的电脑上,案件情况、执行措施、执行进度一目了然。绿色案件进入执行程序3个月后未能执行完毕的,电脑设定自行转为红色案件;红色案件在规定时限内未能执结的,报院长批准后,转入黑色案件;与之相应,每月、季度、年,执行员的执行案件数、结案率等排名随之而出。

  

  压力变成动力与习惯

  

  2009年,21名四川籍民工被经营不善的福州冠嘉鞋业有限公司拖欠了12万元工资。当年7月底,工人将公司告上了仓山法院。然而,冠嘉鞋业未能及时履行法院判决,工人于20098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此时,在本案执行员李毅的电脑系统中,该案件显示为绿色案件,需快速高效执行。他立即联系工人代表赶赴现场,发现冠嘉鞋业的厂房为租赁,银行账户没有存款,法定代表人涉嫌诈骗被公安机关逮捕,可供执行的财产仅剩一些陈旧设备。李毅迅速将设备查封,并委托评估机构评估。被查封的机器设备价值达91898元,但由于损耗严重,两次拍卖均以流拍告终。

  一晃3个月过去,电脑系统中该案件从绿色变成了红色。按规定,红色案件需穷尽一切办法解决,李毅渐渐感到压力。他终于想出了办法:采取以物抵债方式,将设备优先抵偿给农民工,鼓励他们寻找买家。很快,该套设备以8.5万元的价格变卖成功,李毅将变卖的机器设备款打入法院账号,第一时间按比例全数发给农民工。农民工的致谢让李毅感到欣慰,他说:“三色管理系统既是压力,更是动力。”

  执行员肖朝晖去年执行案件153件,执结案件103件,这两项数据在本局执行员中均列第一。然而,在三色管理实行初期,他却经历了一段不适应期。“每天都要在系统里写执行日志,包括收案后有无采取措施、何时采取措施、采取了什么措施、采取措施后是否查控到财产、如何处理等,都要写出来。”肖朝晖说,三色管理实行前,做多做少一个样,没人看得出来,实行后,每当看到电脑里的案件要转颜色了,就如芒在背。如今,肖朝晖还养成了一种习惯,每次到银行查询或冻结涉案账户前,都会打开电脑系统查看进度,看看哪几个案子可以一起办。

  仓山法院副院长陈绍榕说,三色管理制度尚需不断深化,但实践中的效果已然显现:执行员积极性得到提高,对每个案件做到案情清楚、缓急有度、计划有数;防止了个别人员工作不力而造成执行积案,杜绝了“抽屉案”;一些执行措施经过院领导的把关,切实解决了某些案件因为其他干扰带来人为的执行难问题。“最关键的是,老百姓的利益得到了有效维护,对我们的工作也越来越支持和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