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福建省南靖县人民法院举行生态资源保护审判工作座谈会。会上,12家生态资源保护联动单位就各自工作经验和做法进行了交流,并讨论通过了《南靖县法院与生态资源保护相关部门的联动机制》。
南靖县法院历来十分重视开展生态资源保护工作,曾相继在虎伯寮保护区成立“林业审判巡回法庭”,在书洋镇成立“土楼环境资源保护合议庭”,深入林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生态资源和土楼遗产的违法犯罪。今年,该院又依托原有的林业审判庭,设立“生态资源合议庭”,对涉及生态资源的案件实行集中管辖、统一审理,加大对生态旅游资源环境的保护力度。在此基础上,该院又积极探索行政管理与司法保护双轨并行保护生态资源的机制,筹划建立生态资源保护联动机制,凝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生态资源的保护工作。
联动机制建立后,各相关生态资源保护部门将通过信息共享、解决纠纷互动等机制,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共同促进生态资源司法执法职能的依法履行,营造更好的投资环境、旅游环境和生态环境。(作者:杨友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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