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中旬以来,福建西北部地区遭受强降雨袭击,局部地区受灾严重。一些地区法院基础设施遭受损害,基层法庭被淹。面对灾情,福建法院坚持一手抓审判,一手抓抗灾,努力把洪涝灾害对审判工作的影响和冲击降至最低,目前受灾法院审判工作正常开展,灾后重建工作有序推进。
在泰宁县,百年一遇的洪水重创县城。法院审判综合大楼和朱口法庭墙体受到损坏。为确保审判工作正常开展,该县法院成立抗洪抢险小组、刑事审判小组、民行审判小组、立案信访执行小组、后勤保障小组五个小组,对涉及灾后救助的案件,实行快立、快审、快执,确保审判与救灾工作两不误。在明溪县,由于连日暴雨导致该县一些烟农的烟田绝收,受灾烟农纷纷要求与烟草站解除合同。明溪法院主动到全县9个乡镇,走访烟农120户,及时为烟农提供法律咨询,同时通过与乡镇调解委员会协调联动,促成40多户烟农与烟草站达成调解协议。在连城县,当地法院成立调解小组就地调解因灾害引发的纠纷,及时化解矛盾。同时,暂缓执行被执行人是受灾群众的案件,加大执行受灾群众为申请人的各类案件。该院还加大司法救助,据不完全统计,共为87件案件的受灾当事人免除诉讼费2万余元。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6月23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省法院抗洪救灾工作。会议决定先期紧急拨款105万元,支持受灾的15个法院开展灾后重建;同时迅速组织全院干警为受灾法院和干警捐款。福建高院全体法官和工作人员发挥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共捐款6万余元,以实际行动向灾区干警表达爱心。(记者:何晓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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