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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吉林市中院执行案件实现收结良性循环
  • 来源:吉林法院网
  • 发布时间:2010-04-14 19:26:00

  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牢固树立文明高效执行理念,创新执行机制,加大执行力度,追求执行效果,执行案件呈现出收结案良性循环态势。2009年,该院新收执行案件467件,执结率64.5%,同比提高6.4%,执结标的额达42.6亿元。

  吉林市作为东北老工业基地之一,地域经济、文化欠发达,也为生效裁判的兑现带来了难题。司法统计显示,全市两级法院2007年以前受理的未结执行积案达16883件,压力之大,可想而知。

  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新一届党组班子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增强司法权威、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政治高度,要求采取超常执行措施,提高执行效率,兑现执行承诺,让打赢官司的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按照党组书记、院长张德友的话说,就是要“清仓见底”。据此,全市两级法院按照中政委和最高法院及吉林省高级法院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集中全部执行力量,开始了一场声势浩大的执行攻坚战。

  他们一方面日夜兼程、马不停蹄地清理执行积案。针对被执行财产难查、被执行人难找、协助执行人难求和特殊主体难办等执行工作实际,创新方式、改进方法,通过采取提级执行、指定执行、交叉执行、悬赏执行、公告执行、网上通缉、限制出境等办法和财产申报、举报、审计、拍卖等措施,严查被执行人在工商、房产、土地、车管、金融五个部门的财产登记档案,收集一切可供执行的信息,并在市委领导下,建立执行联动协调机制和解决执行难联席会制度,优先执行涉及弱势群体和企业发展的案件。对个别长期在外逃避执行的,他们还不辞辛苦,采用蹲坑守候方式执行;对有能力执行而抗拒执行的,坚决采取强制措施,其中以“涉嫌拒执”移送公安机关24人,有3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强有力的执行措施,促使一大批积案、难案得到攻克,大大缓解了执行压力。截止去年5月末,全市两级法院2007年以前受理的有财产可供执行的918件案件和确定的1455件重点案件已全部清结,提前完成了阶段性执行积案清理任务,清积效率、质量和效果在全省法院占“排头”,受到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检查组的充分肯定。目前,全市法院无财产可供执行的15965件案件结案率已达97.4%,圆满实现了中央政法委和最高法院规定的预期目标。今年1月,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代表全省法院接受最高人民法院验收,受到检查组高度赞扬。

  与此同时,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还毫不松懈地执行新收案件。他们穷尽一切执行方式、执行措施和被执行主体,使新收执行案件的执结率达64.5%。对特殊案件,他们还从维护社会稳定、确保案结事了的目的出发,加大和解执行力度,积极探索破解“执行难”的新途径。全年新收结的执行案件中,在法官主持下,通过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有近一半的案件和解履行完毕,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作者:魏秀云 李春秋 陈长才 赵跃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