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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高院开展“司法管理年”活动
  • 来源:辽宁法院网
  • 发布时间:2010-04-02 22:28:00
  为落实2010年辽宁省法院院长会议关于开展司法管理年活动的部署,进一步加强司法业务管理、司法队伍管理、司法政务管理,保障和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保障和促进全省法院工作人员具备胜任本职工作所需要的能力和水平,提高政务决策和服务水平,辽宁高院近日出台了《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司法管理年活动的实施方案》。

  “司法管理年活动要求把着力点要放在制度建设和提高制度的执行力上,认真落实行之有效的制度,清理修改已经过时的制度,制定完善缺位的制度,最后形成科学、系统、实用的司法管理机制。要求三级法院联动,努力实现三个转变:一是实现由粗放管理向精细管理转变;二是实现由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转变;三是实现由传统型管理向智能型管理转变。

  司法业务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落实和完善审判管理制度;二是实行审判流程网上管理,建立顺畅的审判流程管理机制,让阳光审判贯穿于审执全过程;三是建立审判质量效率网上考评机制;四是开展案件评查,实行过错责任追究;五是加强对审判执行工作的月度、季度动态分析。

  司法队伍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完善政治教育制度,强化思想政治工作;二是落实干部管理制度,完善干部管理工作机制;三是完善业务培训管理,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四是完善廉政建设制度,确保公正廉洁司法;五是落实队伍建设考评办法,完善竞争激励机制。

  司法政务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完善司法政务管理制度,形成科学规范的机关政务管理体系;二是加强培训和考评,切实把司法政务管理制度落到实处;三是推行阳光政务管理,积极探索科学的管理方法,逐步实现政务管理标准化、信息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