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中,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进一步强化人大联络工作,近日开始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法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的意见》,对法院加强和改进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作了更加具体的规定,努力做到让代表、委员更知情,让人民群众更满意。省、市人大对此给予了极大关注。
《意见》从五个方面作了规范。一是要求两级法院要把此项工作纳入法院党组工作的重要议程,各院院长是第一责任人,建立代表委员联络工作领导责任机制。二是各院设专人对代表、委员意见和建议督办和反馈,完善代表、委员意见督办落实工作机制。三是建立人大、政协关注案件处理机制。两级法院对其反映法院审判不公、执行不力等包括涉及个案的问题,要统计上报,认真处理,做到不遗漏、不积压,主动争取代表、委员对法院依法办案的理解和支持。四是进一步完善代表、委员联络工作机制。实行与代表、委员定向联络、分级负责制度,从组织上保证法院与各级代表、委员的沟通,促进联络渠道的正规化。五是完善舆论宣传工作机制。两级法院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载体,大力宣传各级人大、政协关心、理解和支持法院工作的情况和法院自觉接受代表委员监督的情况。(杜尔俐 杨 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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