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调解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法院,负责案件受理工作和调解工作。法院负责协调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妇联工作人员及法官参加调解会议;医学会负责协调并通知医患双方、医学专家及医学会工作人员参加调解会议;保险公司代表由医疗机构负责通知。医患纠纷调处成功后,由医患双方签订和解协议,并可以向法院提出速裁申请,法院则按照速裁程序制作民事调解书;医患纠纷调处不成功的,医患双方可以请求调处中心提供解决纠纷的建议,调处中心则负责提供司法或者行政方面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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