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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抚顺市新抚区法院将心理评估及辅导引入少年审判工作
  • 来源:辽宁法院网
  • 发布时间:2010-05-31 22:33:00

  5月19日,辽宁抚顺市新抚区法院少年刑事案件审判庭对一起抢劫未遂案件中的未成年被告人首次进行心理评估及辅导。此次试行心理评估及辅导将为该院今年6月全面开展未成年被告人犯罪心理评估及未成年犯的心理测评工作奠定基础。
  新抚区法院在工作严格执行下列流程:第一步,聘请资深心理专家。特邀专门从事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课题研究的三级心理咨询师为未成年被告人做心理评估及辅导。心理咨询师全程参与案件审理,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结合少年犯的特点,“量体裁衣”制定心理测试题目。此次心理咨询师共制定了100道心理测试题,作为心理评估的第一手材料和依据。第二步,将心理评估结果作为定罪量刑的参考。专家结合未成年被告人心理问卷答题情况、与未成年被告人谈话情况做出客观评估,其评估供法官办案时参考,也可以为少年犯投入劳动改造后开展有针对性的帮教活动奠定基础。第三步,双向心理辅导定位。心理辅导不仅针对未成年被告人,同时还针对未成年被告人的父母进行。这将有利于疏导双方情绪,使孩子和家长在感情上形成良性沟通和互动。
  该院在开展此项工作时严格遵循保密原则。心理咨询师对未成年被告人的心理评估结果只向审理该案的法官提交,并入档封存。通过对未成年被告人试行心理评估及辅导,可以引导未成年被告人释放心理压力,放下心理负担,并可以使未成年被告人家长科学、正确地对待孩子的犯罪行为。同时,也有利于法官对未成年被告人的思想发展有进一步的认识和了解,从而帮助未成年被告人进行科学合理的心理矫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