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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武穴法院五措并举 加强案件监管 促进公正廉洁
  • 来源:湖北法院网
  • 发布时间:2010-04-07 18:46:00

  湖北武穴法院围绕三项重点工作,以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围绕提高案件质量、提高工作效率、提高办案效果的工作目标,推出案件监管新举措,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该院实行院长分线管案。建立院长分线管案的监管模式,变分块统管条块结合,形成行政管理和案件管理分离的多层次、多角度交叉监管格局。即分管院长按照刑事、民事、行政、执行四条主线,进行分工负责,各管一线。其他院领导再按照分工管理各庭科室司法政务工作。这种全新的管理模式,更加符合分工合作、相互制约的科学监管原则,既加强了对案件的监管力度,又避免了官本位现象。

  全院统一案号。规定全院受理案件由立案庭统一审查立案,统一案件案号标识,不再冠以各单位简称,随机分案。通过统一立案、分案,不仅保障了立案质量、杜绝了各单位互相推诿案件的现象,而且减少了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出现的概率。同时,通过统一案件标识,还能激发法院干警的整体荣誉感,从而自觉维护法院声誉和形象。

  集体讨论案件。全力推行集体讨论案件制度,规定每周五位各庭讨论日,将该庭待处案件在全庭范围内进行公开讨论,并由分管院领导列席指导,案件讨论结果以庭务会议记录形式予以保存。通过实行公开论案制度,加强了对案件裁判出台以前这一重要关口的监管,不仅达到了以公开促公正的目的,还可以集思广益、提高案件质量,杜绝不合格案件的发生。

  专人网络阅评。自该院去年建立局域网以来,该院案件流程实现了网络智能管理,在对案件质量继续实行纸质卷宗评查的同时,还抽调专人对该院所办案件进行网络跟踪阅评,及时提醒案件各环节承办人应完成的工作任务,对即将超期案件发出预警,对收结案情况、移交结案卷宗情况进行复核。这些做法既可以有效防止案件超期、提高质量,也可以促使案件收结案数量、卷宗数量与司法统计数据一致,确保司法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更加客观反映工作实绩。

  专门机构考核。调整审判监督庭职能,使该庭成为集案件质量评查、案件督查、业务考核、审判监督为一体的审管职能部门。同时积极整合案件监督职权、加强案件监督力量,将原分散于立案庭、执行局、研究室等多部门行使的案件监督、业绩考核职能统一划归审判监督庭,将质监组、督察室合并至该庭,并抽调三名资深法官充实该庭力量。通过机构撤并和人员调配,实现全员案件监管从分散监督集中考评的转变,达到理顺监管体系、提高监管效率、提高监管质量的目标。(作者:张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