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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丹江口法院“三措并举”保护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区生态环境
  • 来源:湖北法院网
  • 发布时间:2010-06-04 22:33:00

  湖北丹江口水库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调水源头,肩负着向京津、华北调水的重任,丹江口市人民法院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打击、规范、引导三措并举,全力保护丹江口库区良好的生态环境。

  一是充分发挥刑事打击职能,严厉惩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行为。针对辖区山大林茂,水域宽阔,盗伐林木、滥伐林木、非法开采、非法出售濒危野生动物制品、非法狩猎、非法捕捞水产品等破坏生态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时有发生的状况,丹江口法院明确打击重点,选派骨干力量,组建专门合议庭,依法从重、从快的予以打击。

  二是充分发挥行政审判作用,促进生态环境管理规范科学。建立与林业、环境、渔政、水土资源保护等行政执法机关的沟通互动,及时了解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的动态;结合审判实践,帮助行政机关分析生态环境执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对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做到程序简化,优先受理、优先审查、及时执行,为行政机关依法加强管理,整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提供充分的司法保障。

  三是充分发挥司法引导作用,增强全民的环保意识。丹江口法院对所审结的破坏生态环境刑事案件,逐案分析原因、研讨对策,积极采取司法建议等措施,指导行政机关堵塞管理漏洞,防范类似案件的发生。针对违法犯罪的人员中以农民和无业人员为主,人员存在文化程度较低、法制观念淡薄、受利益驱动偶发性犯罪较多的特点,丹江口法院选择典型的案例,在案件多发地通过公开审判、以案讲法等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活动,普及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让广大群众知法、懂法、守法,自觉维护库区生态环境的和谐。(作者:唐业继 余敬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