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执行工作“积案多、信访多、管理难”的现状,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着力推进管理创新,出台管理措施提高执行质效。截至目前,执行信访比例从80%下降到20%以下。
茅箭法院探索的具体管理措施为:实行执行工作归口管理,将法庭执行干警全部调回执行局,所有执行案件全部移交执行局,形成统一管理的执行工作新机制;开展执行案件流程管理,严格审查执行依据,对执行标的异议、执行行为异议等重大异议事项实行合议制;实行执行期限目标管理,提出执行期限“136”目标,即对新收的执行案件,必须在执行立案起1个月内完成执行程序,3个月内执行完毕,6个月期满,无论案件是否办结,承办人与案件必须分离,或换人执行或完善手续交档案室管理;实行新旧案件区分管理,对“清积”中没有解决的案件、新形成的“积案”等老案件进行经常性地审查甄别,能够执行的,抓紧组织力量,迅速执结。(作者:韩朝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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