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院对涉农案件均做到“五优一简”,即优先立案、优先送达、优先排期、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保证农民不因打官司影响春耕生产;对涉农案件能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均适用简易程序,尽量缩短审限,减轻农民的讼累,为农民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法律服务。同时,该院充分发挥四个基层法庭的前沿阵地作用,深入农民群众生产第一线,对于涉农案件坚持巡回办案为主、“坐堂”办案为辅,主动深入田间地头、农家院户定期安排法官深入农户、村组及田间地头巡回办案,就地开庭,就地化解矛盾。还有,该院巡回办案的法官每到一处就向群众免费发放印制有立案条件、收费标准、风险告知、举证须知等内容的《诉讼指南》。并适时在一些村落设置法律宣传台,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耐心解答农民就征地补偿、土地承包等方面所提出的问题,教导村民购买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时如何取得有效凭证,以防被假冒伪劣产品所骗。
该院采取对特殊困难的农民当事人给予诉讼费减、免、缓诉讼费的方式,支持农民利用法律手段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确保有理无钱的群众打得起官司。此外,在执行中,该院将影响春耕生产的涉农案件作为近期执行工作的重点,切实加大执行力度,维护农民的利益。
截止3月9日,该院共巡回审理涉农案件36件,执结18件,执结标的额达15万余元,有力地保证了春耕生产的顺利进行。(作者:吴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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