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玉林市玉州区法院党组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把培养典型作为凝聚全院干警、促进工作的重要手段,从在实际工作中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廉洁奉公、业绩突出,具有代表性的集体和个人中挖掘典型,增大先进典型示范、引导作用的辐射广度。多年来,该院发现和挖掘了一大批先进典型,为发挥典型引路作用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对发现的好典型,该院认真加强教育培养。政治上,自觉维护典型形象;工作上,压担子交任务;生活上,关心爱护排忧解难。党组成员经常找他们谈心,及时纠正其存在的不足,增强先进典型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并通过岗位轮换、学习培训、外出交流、委以重任等方式,为先进典型创造锻炼和成长的有利条件。
与此同时,该院对先进典型赋予一定荣誉,并积极向上级推荐,给予更大的荣誉。及时总结、提炼、挖掘先进典型的内涵、精神实质和工作方法,树立榜样,号召全院干警向其学习。同时内外联动,在本院的《简报》、《信息》刊登先进典型事迹、通过社会媒体对先进典型进行宣传报道,多渠道大力宣传先进典型的事迹和经验。该院积极开展学先进争先进活动,推广先进典型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如该院以文惠新同志荣获多项全国先进荣誉为契机,大力开展向文惠新同志学习的活动,弘扬正气,营造了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文惠新原来所在的南江法庭自2005年以来,年调解率都在90%以上,为此,该院多次组织在南江法庭召开调解工作现场会,推广该庭的做法,全院业务庭在学习经验的基础上,积极创新调解方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2009年全院民商事案件调结2651件,调撤率81.3%;调解刑事附带民事案件91件,调解率89.2%;执行和解案件281件,和解率77%。
通过加强先进典型的树立培养,充分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玉州区法院出现了“群星闪耀、百花齐放”的局面,打造了一个以“全国优秀法官”文惠新为代表的先进群体。(作者:唐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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