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江西吉安县人民法院在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活动中,积极呼应群众需求,坚持司法的群众路线,彰显人民法官的“人民性”本色,推出“用群众语言司法、到群众家门口司法、借群众力量司法”三大办案理念,开拓了司法走群众路线的新路径,取得了显著成效。2009年,该院审判业绩以及司法绩效呈现出良好发展态势,为全县“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提供高效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876件,结案1504件,解决诉讼标的款8200万余元,还实现了2009年涉诉上访的“零记录”。2010年新春伊始又传捷报,该院被吉安县委评为2009年度吉安县目标管理考评先进单位。
用群众语言司法,辨法析理有新成效。针对当地群众的法律意识极为淡薄,对法律语言理解能力较差等情况,为了让群众打一个听得懂、看得明白、感受到公正的官司,享受一次舒心、贴心、称心的司法服务,得到一份质量高、说理透的法律文书,该院把用群众语言司法作为了办案重点。通过建立资深法官传帮带机制以及积极开展“大走访”活动,“零距离”学习群众语言等方式,在全院营造一种大力学习群众语言、尽力知悉群众习俗、努力掌握社情民意的良好氛围,有效提高了法官及干警与群众之间的沟通能力。
该院把群众语言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信访、调解、答疑解惑等各个环节,覆盖至法律文书制作的全过程。用群众最容易接受的乡言乡语、最看得懂的表达方式、最亲和的说话态度把法律条文释透、把道理讲清。去年,该院100%的法律文书附增法律条款的内容、部分法律文书还尝试附增专页书写法官寄语等内容,有效提高了服诉息判率,提升了司法亲和力。
到群众家门口司法,能动司法有新举措。2010年3月5日,吉安县万福镇农民刘细伢将一面绣有“正义卫士”的锦旗送到吉安县人民法院办公室,并向法院工作人员连声致谢,“谢谢法院,谢谢法官为我主持公道!”
今年春节前夕,刘细伢赔偿纠纷案的主审法官得知被执行人分别从外地务工处返家过年,立即与村干部取得联系,多次上门劝说被执行人在2010年春节之前将补偿款送到申请执行人刘细伢家中。被执行人在法官的耐心教育下履行了判决,一起赔偿纠纷就这样在当事人家门口实现和谐化解。这是该院到群众家门口司法的又一成功案例。
2009年以来,该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便民工作的若干意见》以及《关于进一步做好2009年人民法庭工作的通知》两个文件精神,进一步继承和创新“马锡五审判方式”,大力推行巡回办案模式。据不完全统计,2009年,该院60%以上的民商事案件都实现了巡回办理,大部分矛盾纠纷实现了当事人一个电话就在自己家门口化解的目标。
借助群众力量司法,民主司法有新进展。近年来,该院面对案多人少的新形势以及人民群众对阳光司法、民主司法的新期盼,响亮喊出了向社会要资源的办案口号。新增选了25名人民陪审员,并在人民陪审员的选任上进一步扩宽其代表性,实现了陪审员的“平民化”。同时,该院在辖区边远乡镇试行建立驻村调解室,聘任136名司法协理员,进一步织密了便民网,整合了社会力量支持法院工作,为案件的和谐化解奠定深厚的群众基础。
此外,在个案的化解上,该院积极运用“三调联动”、亲情劝动、友情驱动的“三动”方式吸纳一切积极因素参与矛盾化解,促进案结事了。去年,该院所有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100%实现人民陪审员参审,25名人民陪审员共参审案件达213件;通过 “三动”方式化解矛盾近230起。(作者:江西吉安县人民法院 刘红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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