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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抚州法院:“四字真经”巧解涉农纠纷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发布时间:2010-03-18 18:11:00
  317是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村民黄某离婚纠纷二审开庭的日子,与往日不同的是,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主审法官翻山越岭来到了她家,上门调解了这起案件,使她可以安心农活。

  眼下正是春耕备耕之际,抚州市两级法院紧密联系工作实际,相结合,走村串户办理涉农纠纷,确保农民诉讼与春耕生产两不误。

  “,开通三农服务热线电话,实行法律咨询、立案审查、指导举证等一站式服务,对于简易涉农纠纷进行速裁速调;诉讼中,将巡回审判向农村山区倾斜,法官走村串户,深入田间地头,审理好婚姻家庭、购买农资等与农民利益息息相关的民事纠纷。

  “,针对涉农纠纷大都是些磕磕碰碰、家长里短的民事纠纷,当事人长期在一起劳动、生活的情况,他们将调解贯穿于案件审理的全过程,灵活运用立案调、预约调、庭前调、庭中调、庭外调等方式,做好调解工作,弘扬以和为贵的优良传统。

  “,对于五保户、留守老人等弱势群体,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坚持五上门,即上门收案、上门调解、上门救助、上门送款、上门回访,使困难群众足不出户便可解决纠纷。

  “,借助于三调联动大调解机制,使法院办案业务精和基层干部实际情况熟有机结合,借鉴善良风俗,合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入春以来,该市两级法院受理涉农纠纷218件,审结192件,其中调解撤诉131件,调撤率为68%,巡回审判逾四成,为群众节省诉讼开支4000余元。(张员娇 元春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