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 首页 > 法院资讯 > 地方法院新闻
江西吉安法院:推行“三大办案理念”走群众路线
  • 来源:江西法院网
  • 发布时间:2010-03-30 22:14:00
  “彭法官,我听懂了你的解释,判决书也看懂了。我服从判决,现在就去筹钱履行所确定的义务329,一位因触电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被诉至吉安县人民法院的被告在法官辨法析理后如是说。这是该院法官学习用群众语言司法的一个缩影。

  据悉,吉安县人民法院在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活动中,推出用群众语言司法、到群众家门口司法、借群众力量司法三大办案理念,开拓了司法走群众路线的新路径,呈现案件服判息诉率达97.3%,比上年提升4个百分点的良好态势。

  该院把用群众语言司法作为办案重点,在全院营造一种大力学习群众语言、尽力知悉群众习俗、努力掌握社情民意的良好氛围,把群众语言贯穿于办案的各个环节,用群众最容易接受的乡言乡语、最看得懂的表达方式、最亲和的说话态度把法律条文释透、把道理讲清。2009年,该院100%的法律文书附增法律条款的内容、部分法律文书还附增专页书写法官寄语等内容,提高了服诉息判率,提升了司法亲和力。

  该院进一步继承和创新马锡五审判方式,大力推行巡回办案模式,到群众家门口司法。据不完全统计,2009年,该院60%以上的民商事案件都实现了巡回办理,大部分矛盾纠纷实现了当事人一个电话就在自己家门口化解的目标。

  该院还借助群众力量司法,2009年新增选了25名人民陪审员,同时在辖区边远乡镇试行建立驻村调解室,聘任136名司法协理员,进一步织密了便民网,为案件的和谐化解奠定深厚的群众基础。在个案的化解上,该院积极运用三调联动、亲情劝动、友情驱动的三动方式促进案结事了。2009年,该院所有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100%实现人民陪审员参审,人民陪审员共参审案件达213件;通过三动方式化解矛盾纠纷230起。(作者:刘红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