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年苏区形成的服务大局、司法便民、群众路线等传统,如今成了人民司法的瑰宝和精神财富。赣南老区的法官们,更是在传承和光大中,走进了“能动司法”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的新天地。
出台20条 “三保”措施
“坚持司法的人民性,重在实践,贵在落实。”这是江西赣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郭玉元在井冈山举办的全市法院院长“服务三保、科学发展”专题研讨班上的发言。
作为全市法院“服务三保、科学发 展”的重要举措,赣州中院于2009年初制订了《关于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出台20条具体服务措施全力服务“三保”。这些措施有:加大对企业发展的扶持力度;创新司法服务企业措施;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实现案件的繁简分流,探索速裁制度,降低诉讼成本;一般案件在法定审限内提前1/3时间审结;对企业慎用诉讼强制措施,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于都县法院受理某超市22名工人起诉超市的案件后,了解到企业未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未办理和缴纳社会保险,工人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及经济补偿金。于都法院启动“绿色通道”当天受理,当天送达,选派精干力量组织调解,促成双方握手言和。赣州中院还与银联机构达成合作协议,在立案大厅设立银联刷卡POS机,方便前来立案的群众。
编写法律服务“蓝皮书”
“尊敬的各位企业家:您好!依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是人民法院的政治责任,‘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是人民法院的工作主题。我们对长期以来特别是去年以来法院审理的大量诉讼案件中所反映出的企业经营与治理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问题,以及近期我们在全市开展的人民法院联系企业活动中所了解的情况进行了归纳与分析。在此基础上,就您在经营管理企业过程中更好地防范法律风险所应当注意的事项提出建议和提示,供您参考。”这是赣州中院编写《企业应对金融危机法律指导手册》中所发出的“企业防范经营法律风险提示”。
为增强辖区企业在宏观经济形势下应对金融危机依法经营的能力,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2009年8月10日,赣州市中院组织编写并统一印制了1600册《企业应对金融危机法律指导手册》,手册分为两个部分:一是企业防范经营法律风险提示,主要包括订立合同时的注意事项、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注意事项等6方面内容;二是企业常用法律知识解答,包括引导企业依法经营的知识解答和依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方面的知识解答。如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有何法律后果、用人单位向试用期劳动者支付工资的下限是多少等50个问题解答。这些法律服务“蓝皮书”受到了赣州广大企业的热烈欢迎,被很多企业自发地大量翻印,做到企业高管人员人手一本,有些还发到普通员工手上,为赣州企业在新形势下规范经营管理、有效降低法律风险起到正确引导、宣传和参考的作用。
开展“千名法官进千企”
“苏区干部好作风,自带干粮去办公。”这首诞生赣南兴国的山歌,是七十年前称颂苏区干部作风的赞歌。如今,在应对金融危机影响的过程中,赣州法院的法官,继续唱响这首歌。
两级法院派出1000人次以上法官,对全市1000余家不同性质的企业,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律服务,重点是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涉及钨、稀土、氟盐化工及脐橙等四大产业的赣州特色厂矿企业、市县重点企业和项目、工业园区企业、当地主导产业企业等。
赣州中院民二庭法官通过到于都县铁山垅钨矿、赣州有色冶金机械有限公司等有色金属企业走访,了解到于都铁山垅钨矿是一家具有55年厂龄的采矿企业,因资源枯竭已被国务院列入最后一批政策性关闭破产企业,目前企业正在开展改制的前期准备工作,亟须法院提供法律指导,实现平稳改制。法官针对该企业的实际情况,就如何在法律的框架内做好改制工作,努力实现“无震荡”改制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性意见,受到了企业的好评。
开展“千名法官进千企”活动以来,赣州两级法院法官共走访企业906家,立案调处企业纠纷87起,巡回开庭28件,为企业收回欠款2600多万元,征求意见建议60余条,妥善解决了一批影响企业健康发展的问题和案件,增强了企业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信心,还进一步促进了法院自身发展。(记者周迎飚 本报通讯员 陈文春 肖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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