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真好,用车子把我接到万福法庭开庭,不到一个小时,就拿到了交通事故赔偿款1.9万元。”4月12日上午,现年72岁的老太太罗某姑在万福镇街上激动得逢人就说。这是江西吉安县人民法院利用“车载流动法庭”为群众巡回化解矛盾纠纷的一个缩影。
吉安县人民法院在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创新便民、利民措施,利用吉安县各乡镇村居交通便利,法院交通硬件设施齐备的有利条件,在各乡镇原巡回审判的基础上,设置“车载流动法庭”。“车载流动法庭”将法院工作从审判法庭延伸到街道社区、田间地头,进一步拉近了法官与当事人的距离,深受广大群众的欢迎。同时,利用当地群众和熟人、社会对当事人的道德约束,更加有利于调解工作的开展。
“车载流动法庭”可以上门立案、进村开庭、入户调解、法律咨询、法制宣传等。该院主要选择一些“三养”、婚姻家庭、相邻纠纷、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等多发性案件,在乡村、集市、社区开庭审理,让更多的人了解法官办案的过程。有时候,当事人行动不便,又不愿意在自家门口开庭,法院就会用流动服务车将他们接到当地法庭去开庭,既打消了他们的顾虑,又方便了他们诉讼。
该院在利用“车载流动法庭”巡回办案过程中,还采用“以案释法”的形式进行普法宣传。庭审后,办案法官现场辩法析理,为涉案当事人及旁听群众讲清楚判案的法律依据,教育群众如何学法、守法、用法。群众参与巡回审理,通过耳闻目睹实实在在的案例,接受生动的法制教育宣传,弥补了利用枯燥无味的文字进行普法教育的不足。
据悉,今年以来,该院利用“车载流动法庭”共巡回办案24次,办理各类案件20件,调解撤诉率同比上升了5%。(作者:刘红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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