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抚州市金溪县人民法院通过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设立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速裁法庭,将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害赔偿案件全部归口由法庭“一站式”办理,突出“五快”,探索出了一条联动化解“道赔案”的诉讼高速路。
该速裁法庭自2008年5月7日成立以来,共审理各类“道赔”纠纷196件,其中调解154件,平均审限仅19天,调解率78.6 %;诉前参与调处161件,兑现率达九成以上,为群众节省诉讼开支3万余元。
这“五快”包括:一快立案。该法庭将立案审查期限大幅压缩,实行当天审查立案,困难群众上门立案,对因无力交纳诉讼的特困群体,也一律给予减、缓、免交诉讼费。二快送达。凡在起诉案件决定受理立案后,法庭便法律文书,如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先予支付、查封、扣押裁定书等一律快速送达当事人,为快速审结案件打下先行基础。三快“预支”。对符合法定先予支付条件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一律裁定先予支付,以确保伤者的医疗抢救费和死亡的安抚费得以切实落到实处,杜绝因未被先予支付费用造成的次生事件的后果发生。四快保全。在法律的许可框架内,根据受理案件的需要,及时快速地对涉及本案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等保全措施,防止转移财产,确保案件的有效执行。五快审理。开庭到事故现场、收治医院、当事人家中,积极运用诉前调解、法律释明、案例警示、换位思考等方法全过程进行调处,确实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及时进行裁判,并做好释法答疑工作,减少当事人矛盾对抗,预防缠诉上访。(作者: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元春华 金溪县人民法院 黄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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