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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高院制定立案信访窗口“六统一”规范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发布时间:2010-05-20 22:26:00

  “立案信访窗口建设的‘六统一’,将有助于更好地向社会各界展示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近日,正在江西省景德镇市昌江区人民法院考察工作的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对江西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给予充分肯定。
  2009年底,江西高院党组确定了“立足省情积极谋划,因地制宜创造条件,以人为本精心设计”的工作指导思想和“试点先行、统一规范、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总体工作思路,并决定划出12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改造江西省高院立案信访接待场所和扶持各地“立案信访窗口”建设。
  为使全省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有章可循,江西高院研究制定了“六统一”规范,即统一窗口名称、统一外观标识、统一功能设置、统一装备配置、统一文明用语、统一工作制度。还将“六统一”规范在江西法院网上公布,并制作印发“六统一”文字图片册,对“六统一”作了详细说明,方便各级法院对照执行。江西省高院在全省选择了几个基础条件较好的法院作为试点,先建成“立案信访窗口”的“样板房”,再向全省法院推介。江西省高院充分发挥“龙头”作用,率先动作,对该院立案信访接待场所进行了大力改造,极大地带动了全省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记者:姚晨奕 通讯员:程棚 肖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