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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高院通知要求三项重点工作落实责任部门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发布时间:2010-06-08 22:53:00

  近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向该院各部门发出通知,将三项重点工作中的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到相关部门,并就此提出具体要求。
  不久前,江西省委政法委、省综治办、省委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就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作出部署,并将重点工作任务分解为24项,由省直有关部门承担,其中江西高院担任牵头单位或责任单位的12项。为确保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收到实效,从而提升司法公信,促进司法公正,江西高院经研究部署,将这12项内容进行分解,落实了责任部门,并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职责要求。
  这12项工作任务包括:完善“大调解”工作格局、加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落实执法公开、加强执法监督、化解涉诉信访案件以及建立健全舆论引导机制等内容。(记者:姚晨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