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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高院具体部署三项重点工作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发布时间:2010-06-18 22:25:00

  6月12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的实施意见》,对全省法院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作出了具体部署。
  江西高院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建立健全矛盾预警机制,将“有可能引发群体越级非正常访的矛盾”、“有可能引发群体闹事苗头的矛盾”、“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等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及时报告相应部门处理。在法院内部,要建立案件承办人、庭(局、室)领导、院领导三级层报、梯次负责、集体应对的矛盾排查、处置机制,重点防范影响社会稳定、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破坏公共财物、伤害法院工作人员及涉案当事人非正常死亡等恶性事件的发生。
  江西高院强调,全省法院要推进大调解格局建设,促进民事案件调解、刑事附带民事调解、轻微刑事案件和解、行政案件协调和执行案件和解,积极向立案调解、再审审查调解、信访处置调解等领域延伸调解链条,使调解工作贯穿于审判、执行、信访工作的全过程。(记者:姚晨奕 通讯员:王 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