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全省各中级法院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全省各级法院特别是发生了洪涝灾害的法院,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参与抗洪救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大力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江西高院在《关于全省法院做好汛期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中要求,全省法院要加强抗洪救灾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切实履行职责;组织干警成立队伍,制定应对预案,落实各项措施,确保抗洪救灾工作积极有序地开展。
《通知》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注意保障参与、旁听诉讼的人民群众及法院干警的生命安全;注意法院档案、枪支保管场所等关键部位的防汛安全保障,以及汛期警务用车的安全;办公、审判场所紧邻易滑坡山体、易出险河堤的法院及派出法庭更要高度注意防汛安全,确保不因工作疏忽或措施不到位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重大损失。(记者:姚晨奕 通讯员:蒋岩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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