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琼海法院近日成立了案件质量评查委员会,扎实开展全院审判质量评查工作,促进审判监督与审判管理的良性互动,为国际旅游岛建设服务。
据悉,院党组书记、院长林鹏将亲自担任案件质量评查委员会主任,吴浩云副院长任常务副主任,三位审委会专职委员任委员。委员会下设三个评查小组,分别由三位专委任组长。将全院业务部门分为三个小组,实行专人专项负责制,层层落实,明细分工。
案件质量评查委员会实行三级评查机制,即评查委员会负责案件质量评查常规工作,审委会对案件质量评查机构已评查的无差错案件进行不定期抽查,对其实施跟踪指导,院长可对评查委员会和审委会已经检查、抽查的案件进行抽查复查。
该委员会将采取定期随机抽查、重点检查和专项检查三种方式。大多数案件采取定期抽查方式,每名法官全年接受定期抽查的案件比例不得少于当年审结案件数的50%。对改判和发回重审等案件进行重点评查。对影响重大的案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专项评查。
按规定,案件质量评查将实行打分制,案件质量等次分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制定详尽的打分标准,确保评查过程科学。(记者:邢芳琳 通讯员:许平飞 侯俊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