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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贵阳中院四项措施应对涉灾案件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发布时间:2010-04-12 22:38:00
  面对百年不遇的大旱,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快速行动,及时研究司法对策,于近日出台四项措施,努力保障灾区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贵阳两级法院一是死守百姓吃水和基本生活的底线,依法严厉打击侵占、破坏水源和抗旱设施,非法截水、抢水或者哄抢抗旱物资,阻碍威胁防汛抗旱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犯罪行为,全力维护抗旱救灾工作大局;二是努力增进人民群众和行政机关在旱灾这一特殊时期的相互包容、相互信任和相互支持,更加注重民事诉讼调解和行政诉讼协调工作,妥善处理因抗旱救灾发生的涉水资源纠纷、农作物种植、农产品购销合同等涉及民生的案件,及时收回合同款项,帮助灾区农民渡过难关;三是针对今年因旱情影响人民法院受理的森林失火、放火案件大幅度上升的严峻现实,依法严惩放火、失火犯罪分子;四是开通涉灾案件诉讼的“绿色通道”,对可能出现的抗旱保苗、人畜饮水、森林防火等方面的诉讼,做到快立、快审、快判、快执,耐心细致地依法调处。采取更为便民利民的诉讼举措,充分利用早、中、晚涉灾群众在家的时机,开展送达、调解工作,切实做到不因审理案件增加农民群众负担,分散群众抗旱救灾精力。(记者:金 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