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麻江县人民法院与交警部门沟通、协调,就建立联动调解机制有效处理交通事故案件进行了探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麻江县法院按照“创建一个调解平台”的要求,充分发挥能动司法作用,主动与交警部门沟通协调,共同分析交通事故案件存在的主要问题,总结调解处理的成功经验,研究建立联动调解机制。
协调中,麻江县法院就审判执行工作中交通事故案件普遍存在的责任主体认定困难、财产保全无力、证据材料缺少、调解机制缺失等问题作了详细介绍,交警部门就建立联动调解机制纷纷表示大力支持和配合,并就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工作程序和信息交互等方面的具体问题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讨,形成了建立联动调解的新机制。决定建立专门的调解机构处理交通事故纠纷,形成处理交通事故的长效工作机制,并就该机制的硬件设施、协作模式、经费保障等达成了初步共识。机制要求交警部门采取的事故认定、赔偿调解、财产保全等行政措施与法院处理交通事故案件的诉讼措施直接有效对接。法院将尽快出台联动调解工作机制的有关文件,明确规定成立交通事故巡回审判庭,并设立办案联系点。(记者:金晶 通讯员:王世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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