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全省法院要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师生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对于已经发生的侵害师生安全的恶性刑事案件,人民法院要提前介入,尽快熟悉案件情况,依法快审、快判,以震慑犯罪,安定人心。同时,要深挖作案动机,深入分析此类案件发生的原因和安全防范上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向地方政府和有关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司法建议,提高防范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要妥善办理涉及校园人身损害赔偿、未成年人犯罪,学校、幼儿园教育设施建设等与教育和未成年人有关的案件,切实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通知指出,全省法院要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积极依托审判工作,从各类案件的审判、执行中,深入排查社会矛盾,及时发现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依法妥善处理。坚持做好对被判处缓、管、免人员以及刑满释放人员的跟踪帮教工作,防止重新犯罪。要认真分析发生在学校、幼儿园恶性事件的成因和教训,要深入学校、幼儿园开展法制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自我保护能力和法制意识。坚决杜绝因工作态度、工作方法不当激化矛盾而酿成极端事件。要深入开展涉诉信访案件集中化解专项行动,对那些属于属地管理的涉法涉诉老户及上访人,要逐一进行稳定风险评估。(记者:朱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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