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以来,陕西商洛中院采取多项措施,强力推进信息化应用,全面提高法院审判工作的科技化应用管理水平。
一是制定实施方案,成立领导机构。商洛中院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信息化实施方案,成立信息化领导小组。确定专人办公,明确职责分工,夯实工作责任,为信息化应用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基础。
二是配备设施,加强软硬件建设。商洛中院投资18万元建设了网络室,配齐了网络室的所需设备,安装了审判管理软件、执行软件、OA办公自动化软件、信访软件,建成了局域网、广域网。目前,商洛两级法院全都建立了网站,中级法院全部案件运行审判流程程序,干警人手一台电脑,可随时上网查阅工作信息,极大的提高了工作效率。
三是强化宣传培训,大力推广信息化应用。商洛中院利用网络等宣传方式,在全院上下营造了信息化应用的浓厚氛围。采取请进来派出去的办法强化培训,先后5次对全体干警培训,有力推进了信息化技术的应用。
商洛中院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化建设,院领导率先运用自动化方式办公。同时,要求裁判文书、开庭公告、执行公告全部上网。通过强化信息化应用,目前商洛中院已将电子化、办公自动化、信息化等高科技手段充分运用到审判管理工作之中,全院干警利用信息化科技手段服务审判工作的意识进一步增强。(供稿单位: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王金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