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 首页 > 法院资讯 > 地方法院新闻
河北省44家法院推行“阳光量刑”
  • 来源:河北法院网
  • 发布时间:2010-03-26 22:53:00
 

  (王松 摄)

 

  即日起,河北省11家中级人民法院和33家基层人民法院开始推行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这项改革将严格规范法官的自由裁量权。

  325,河北省法院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会议在石家庄召开。省法院副院长朱良酷对44家量刑规范化试点法院工作进行了具体的工作部署,并对量性规范化试点工作做出总结。

  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从去年61日开始进行。第一批试点法院确定为廊坊中院、石家庄桥西法院、廊坊三河法院和保定徐水法院。法院不但要公开量刑的依据,还要将量刑的主要过程和量刑理由全部公开,同时,量刑被纳入法庭的审理程序中,控辩双方可以就量刑问题进行充分辩论。

  据了解,各个试点法院还根据本地特色打造出自己的亮点。“廊坊经验”与试点工作结合在一起,加大附带民事调解和追赃工作力度,弥补被害人经济损失,化解矛盾。在适用量刑规范化审理的案件中,廊坊中院一审刑事附带民事调解率达80.77%;徐水法院则结合基层法院轻罪案件较多的情况,注重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罚金刑的衔接,避免了单纯以有期徒刑作为量刑起点可能导致的轻罪重判问题;石家庄市桥西区法院根据本地盗窃案件特点,在量刑规范中,增设“翻扒阳台入户作案”的量刑情节。

  朱良酷表示,前一段开展的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已经收到初步成效。通过规范量刑,让审核把关人员明晓量刑的过程,让诉讼当事人明晓量刑的理由,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同时得到规范。整个量刑活动置于控辩双方和大众监督之下,变得更加公开、透明,进而更好地贯彻了刑事诉讼法关于审判公开的基本原则。

  据省法院调查数据显示,量刑规范化试点让当事人对法院的审判过程和结果的信任度增加,被告人服判率有明显提高,上诉率降低了。自去年6月开始试点至今年2月,我省三个基层试点法院试点罪名案件上(抗)诉率明显低于非试点罪名案件的上(抗)诉率。

  目前44家法院将对十五个罪名进行试点,包括交通肇事、故意伤害、强奸、非法拘禁、抢劫、盗窃、诈骗、抢夺、职务侵占、敲诈勒索、妨害公务、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毒品等。(吴艳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