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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开平法院:“诉前调解、判后答疑”创新机制解纷息访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发布时间:2010-05-10 22:34:00

  河北开平区法院探索的减诉息访综合调控机制,也称诉讼协调服务机制。该机制将诉讼风险评估和诉外协调指导理念引入司法管理之中,变有诉必立被动审判为优化诉前服务强化诉外调解,推动法官与当事人、基层法院与基层组织实现良性诉前互动,构建党委领导、法院主导、多元联动的纠纷化解模式。

  据统计,从20099月该院诉讼协调服务新机制正式运行至今,协调服务中心累计为751件民商事案件进行了诉讼风险评估。评估后,自动息讼114件,移送调解99件,诉前调解结案72件,尚在调解过程中的65件,移送立案审查489件,立案数同比下降39.9%

  据河北省唐山市开平区法院院长董秀军介绍,诉讼协调服务机制的具体做法是:在法院成立诉讼协调服务中心,内设“两科两庭”——诉讼宣传引导科负责为当事人提供接待咨询、诉讼引导、制作并送达诉讼评估报告等服务;诉外协调指导科负责为当事人提供诉前协调、诉前调解、委托调解等服务;立案一庭负责为当事人提供立案审查、风险释明、财产保全、诉讼调解等服务;立案二庭负责为当事人提供判后答疑、释法析理等案后服务。

  开平区法院还明确,对涉及家庭关系和睦稳定、相邻关系和谐共处、社会关系长治久安等类案件,以诉前调解为第一选择,诉讼协调服务中心要与有关行政、司法、人民调解组织及街道社区联系,实现多调联动、综合化解。

  为使新机制能够落到实处,开平区法院出台了《诉讼协调服务中心管理办法》、《诉讼风险评估建议规定》、《关于建立健全诉调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规定。

  与此同步,开平区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呈现了“四降一升”的良好局面:20099月至今,月均立案由原来的100余件下降到60余件,案件上诉率同比下降15%,申诉率下降29%,信访数量同比下降60%,调撤率同比提高5.7%。(记者:马竞 曹天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