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湖南怀化法院加大廉政教育、行为规范、监督制约和对违法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两级法院反腐倡廉机制逐步完善,司法作风、司法形象和社会公信力逐步提升。全市法院司法状况考评排名全省第三位,社会公众形象民意调查排名进入全省法院前5位,怀化中院被怀化市委、市政府评为2009年度反腐倡廉建设先进单位,市县两级14个法院在人大会上的工作报告均获全票通过,全市法院有16个集体和58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纪检监察工作职能得到了充分发挥。
在总结成绩的基础上,两级法院清醒认识到,近两年来反映怀化市法院问题信访件总量、反映基层法院信访件数量、反映基层法院当年问题信访件数量呈上升趋势,而反映与此相对应的中院机关问题的信访件呈下降趋势,这种“三升三降”的现象不容忽视。同时,个别法院领导班子廉政建设工作抓得不到位,部分干警遵守廉政纪律和作风不过硬,外部环境对法院廉政建设的诱惑和冲击很大。这些问题的存在,对全市法院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实现公正、廉洁、为民的核心价值观有很大的影响,必须着力解决。
为此,2010年,怀化市法院按照“重心放在基层,重点抓好规范,坚持整体推进,实现科学发展。”的整体工作思路,要突出“三个围绕”的重点,狠抓监督检查的落实。一是围绕执法办案抓督查。要从已查处的违法违纪案件入手,认真查找原因,建立健全加强审判权、执行权监督管理的制度和措施,从根本上减少问题的发生;要在全局中谋划和部署反腐倡廉工作,围绕审判、执行工作的关键岗位和环节,强化措施,扎实推进廉政建设;要不断完善制度建设,积极探索加强和预防的途径和方法;要坚持从严治院不动摇,建立健全对执法办案全过程的动态监督和检查机制,确保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二是围绕作风建设抓督查。要结合今年开展的“司法作风建设年”活动,扎实开展改进司法作风、严肃司法纪律专项检查活动;要针对各种渠道反映的问题,加强对立案信访窗口、庭审活动、执法行为、《诉讼费缴纳办法》执行情况及警车使用的监督检查;要从被改判和发回重审的案件入手,重点查找不规范、不严格、不文明的做法,采取措施,切实加以整改;要进一步加大司法作风方面问题的处理力度。三是围绕规范化建设抓督查。要立足工作实际,紧紧抓住制度建设、运行、效果评估三个环节,真正建立起长期发挥作用的队伍管理工作机制;要把制度完善贯穿于反腐倡廉工作的全过程,并在执行中加强监督和评判,适时充实和完善,使各项制度始终处于合理的良性运行状态;要进一步加大抓落实的力度,绝不允许反腐倡廉的各项规定只讲在嘴上、写在纸上、贴在墙上而不落实在行动上,坚决做到制度执行不留死角。同时,要针对反腐倡廉建设的目标,在“四个方面”切实抓出成效。一要在思想认识上见成效。切实把两级法院干警的思想统一到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部署和决策上来,加强思想修养,增强大局意识和群众观念。二要在作风改进上见成效。切实改掉业务不精、能力不强、效能低下、不思进取的平庸作风,着力解决思想涣散、纪律松驰、不顾大局、政令不畅的散漫作风,彻底消除以权谋私、为政不廉、司法不公、贪图享乐的腐败作风。三要在行为规范上见成效。对法官的行为规范要常抓不懈,通过规范审判活动、公务活动、社会活动、业外活动,培养法官良好的行为规范,高尚的职业道德情操,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四要在廉洁执法上见成效。通过狠抓廉政建设,进一步促进法院干警廉洁自律,实现执法的公平与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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