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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沙中院庭审进大学 倡导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
  • 来源:湖南法院网
  • 发布时间:2010-04-23 22:30:00
  4月20上午,中南大学南校区法学院实验法庭内座无虚席,湖南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与涉外商事审判庭正公开审理一起侵犯发明专利权纠纷案。长沙中院法官、长沙市知识产权局有关人员、10余名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中南大学法学院师生现场旁听。

 

  以庭审促宣传

  

  426将是第10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湖南长沙中院与长沙市知识产权局、中南大学法学院组织开展了以“保护知识产权,促进创新发展”为主题的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的系列活动。庭审原告邱则有诉被告湖南省立信建材实业有限公司、湖南省立信消防实业有限公司侵犯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是此次活动的组成部分。

  长沙中院以庭审知识产权案件的方式向大学生宣传知识产权保护观念,迎接 “世界知识产权日”和《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生效40周年纪念日,同时给法学院的学生提供实践教学,受到中南大学师生热烈欢迎。中国法院网、红网、湖南法院网对该案庭审进行了全程图文网络直播。湖南新闻频道、长沙政法频道等省市媒体进行报道。

  

  法官高超驾驭庭审

  

  长沙中院非常重视这次庭审,据长沙市中院知识产权与涉外商事审判庭庭长余晖介绍,优秀法官进校园进行庭审,更加有利于法科学子学习领略到法律实务中法官应具备的能力和庭审技能。

  “就像电视上看到的一样,气氛严肃,程序正规。平时只是学习书本案例,纸上谈兵。观摩真实庭审就能使我们直观、迅速地掌握审判程序流程。”法学院09级本科生杜鹃激动地说,“经过零距离地接触真实庭审,大家都对从事法律职业更加向往。”不少同学开始模仿专业的司法术语和法庭礼仪,法庭进校园的实践教学效果明显。

  

  庭审辩论精彩激烈

   

  原告邱则有称其系第ZL200410037063.0号发明专利“一种模壳构件”的专利权人。被告湖南省立信建材实业有限公司和湖南省立信消防实业有限公司未经原告本人许可,非法制造、销售上述专利的模壳构件,侵犯了其专利权,请求法院判决两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并共同赔偿50万元。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就涉及被控侵权物的技术特征、发明创新点、侵权范围、第二被告湖南立信消防公司是否为共同侵权实施者、原告要求赔偿是否具有法律依据等证据问题和法律问题展开了激烈辩论。双方代理人针锋相对、唇枪舌剑、你来我往,却又不失风度,侃侃而谈给庭审中的学生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由于双方争议较大,法庭决定择期进行宣判。

  中南大学法学院何炼红教授、蒋言斌教授和长沙市中院知识产权与涉外商事审判庭副庭长尹承丽担任在线点评嘉宾,与各位网友交流,及时解答提问。(作者:长沙中院 王力夫 中南大学 文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