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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常德中院获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一审管辖权
  • 来源:湖南法院网
  • 发布时间:2010-05-10 22:24:00
  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复,从201055日开始,湖南常德中院取得一审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管辖权。

  近年来,常德市涉外民商事交往频繁,涉外民商事案件的数量也不断增多。为进一步优化投资司法环境,公正高效地保障外商、外国人以及其他当事人合法权益,便利当事人诉讼,常德中院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积极主动向省高院、最高院汇报请示,取得了对本辖区内的一审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管辖权。管辖权的取得,将使得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的当事人不再为案件而疲于奔走,减少诉讼成本,优化常德对外贸易和投资软环境,对及时、有效地保护涉外民商事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必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作者:祁圣友 粟 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