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0年6月25日起,湖南省茶陵县人民法院全面实施逐案回访反馈制,以取代此前实施的随机回访反馈制。
据悉,该院在案件审理完结后将向当事人双方发放个案回访反馈表。当事人可以就法官工作态度,是否接受吃请、收受礼品和礼金,是否存在人为拖案压案,是否存在违反最高法院“五个严禁”和省政法委“六个严禁”,是否存在违规收费和违法办案等情况逐项填写。反馈表可寄至该院纪检组或监察室,也可直接投入法院设立的举报箱中。当事人反映的问题,经核查后属实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此前,该院于2010年2月开始实施个案随机回访反馈信息制度,共向当事人发放53份个案回访反馈信息表,回收52份,未发现干警存在违反“五个严禁”、“六个严禁”等禁令的情况。(作者:熊亚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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