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南曲靖法院辖区内的115个乡镇1603个村委会,都设有综治室、警务室和调解室,法院又在“三室合一”的办公场所设立了巡回审判庭——创建了曲靖特色的“3+1”维稳模式。
“多下乡”和“少跑路”
“法官为我们的家事不厌其烦,我们还有什么不能解开的结?”面对回访的办案法官,沾益县德泽乡农民老胡真诚地说。
德泽乡政府去年召开发展小集镇建设群众大会时,村民老胡与漆姓家人因村内账目问题发生厮打,互有伤害。老胡诉至法院,要求判令漆家赔偿经济损失7000余元。
承办法官阅读了诉状及事发当天公安机关所作的100余页调查笔录,认为该案不仅仅是一件小小的民事纠纷,还是胡家及漆家两家和谐与否的火药桶。
法官依照曲靖法院巡回办案机制的要求,先后5次来到漆家和胡家,做两家主要成员的思想工作。老胡及老漆终于认识到了各自的错误,握手言和,老胡撤回了诉讼。
这就是巡回法庭的功效。像老胡这种“七零八碎”的案子,在曲靖占相当比例。此地多属山区,群众出行不便、经济条件不好、矛盾纠纷相对集中,针对这种情况,法院因地制宜,切实转变审判方式,以“法官多下乡,群众少跑路”的措施来体现司法的人民性。
2009年,曲靖法院巡回办案6819件,办案率达51.57%,人民法庭巡回率达70%以上,个别法庭巡回办案率高达100%。该院全面推开简易民事案件速裁机制,年内通过速裁审结的案件高达2715件,当庭宣判率、一次开庭率高达95%,自动履行率高达65.9%。平均结案为25天,最快的当天结案。
“三不传”和“三就地”
摆桌凳,挂布标,发培训材料,这是巡回法庭开庭的前奏。春节之际,罗平县板桥镇一个小山村就这样忙碌过。这一场别开生面的庭审,是为村民老王与老龚开的。他们面对面坐着,听法官和颜悦色地说道理。
老王与老龚因相邻房屋滴水闹得脸红脖子粗。去年6月由人民调解员说和,双方达成协议,但老龚不履行,老王只好求助巡回法庭。法庭用一个多小时讲法说理,把老王和老龚说动了,两人重新在补充后的调解协议上签字并当场履行。法庭在调解现场还召集了辖区内所有的人民调解员,以案普法。
就地办案,现场普法,这是“3+1”维稳模式的真实写照。
针对辖区多山区、多鸡毛蒜皮纠纷的实际情况,曲靖法院每年在春耕和夏收的农忙时节,实行了“三不传”和“三就地”便民措施。即农忙时节一般不传当事人;当事人是老人、病人、未成年人,一般不传;地处交通不便的当事人,一般不传。
为了使维稳模式制度化、长效化,曲靖市、县两级财政齐动手,一次性拿出1200余万元配齐“三室一庭”办公设备和人员,每年每村的办公经费也固定下来。由于整合了调解资源,提升了调解手段,使综治工作的源头性难题得已解决。在曲靖,“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调解;哪里有纠纷,哪里就有调解”的目标已经实现。
由于夯实了综治维稳基础,切实把平安建设目标落实到基层,曲靖综治维稳工作连续10年被省委、省政府评为一等奖,成为全省基层综治规范化建设的“蓝本”。不久前,云南省“构建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试点,也选择了曲靖。
曲靖市的人民法庭建设把大门开在村寨,把矛盾化解在家中,为当地社会的和谐和经济的稳定营造了良好环境。 (区鸿雁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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