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0年4月,云南高院向全省法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改进法院干警工作作风和完善法庭无障碍通道建设情况的通报》,要求全省各级法院对审判法庭和诉讼当事人活动区域进行无障碍检查和改造,以方便残疾人出入和更好地接受司法服务。到目前为止,全省三级法院均已对法院相关公共设施进行了必要的改造和修缮,无障碍通道建设项目已基本完成,法庭和法院公共活动区域均设置了明显的引导标识。部分中院和基层法院还为残疾人专门设置诉讼活动引导人员、残疾人专用卫生设施,许多派出法庭也开展了无障碍通道建设,方便残疾人参加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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