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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院:22条意见推进三项重点工作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发布时间:2010-05-19 22:23:00

  517,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制定下发实施方案,要求全省法院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实施方案共22条,要求全省法院充分认识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重大意义,将认真学习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贯穿于各项工作之中;要坚持把化解矛盾作为法院工作的主线,通过严格公正司法、“高快好省”地审判处理各类案件,努力从根本上化解当事人之间、当事人与社会之间的矛盾,尽可能地修复社会关系,实现定分止争、服判息诉、案结事了的目标;要坚持以参与、保障和支持社会管理为切入点,有效促进社会管理创新,既要做社会管理的参与者,又要做社会管理的推动者,既要通过审判、执行各类案件履行社会管理职责,又要通过审理各类案件,确立规则、树立导向,引导人民群众依法有序表达利益诉求;要坚持以加强审判管理、改进司法作风为着力点,确保公正廉洁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权威。

  为狠抓工作落实,山东高院成立了由院长周玉华任组长的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各级法院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订具体方案和措施,把各项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分解落实到每个单位、每个阶段和每名干警。(作者:肖春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