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 首页 > 法院资讯 > 地方法院新闻
浙江金华中院与公安、银行、工商联动 合力破解执行难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发布时间:2010-03-23 23:06:00

  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面对案多人少矛盾,充分发挥执行统管职能,积极争取党委政法委的领导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加强与公安、银行、工商等有关部门的联动,形成执行合力,破解执行难。

   

  借助公安之力查控

   

  今年220日,公安110指挥中心发现被执行人周某的轿车行至某地,立即通报金华市婺城区法院执行局,法院迅速出警,在公安机关协助下将车辆扣押。躲避执行五年多的周某也被带至法院。在执行人员的协调下,周某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

  金华中院十分注重推进联动查控机制建设,并将执行案件信息纳入公安应急联动系统,通过公安局配合协作,有效查询被执行人身份信息、暂住、住宿登记信息及核对举报车辆的信息,提高了执行效率,优化了执行效果。2009年全市法院借助公安机关查询被执行人及财产7796人次,有效促使2090件案件执结,到位标的2665万余元。

  为进一步健全金华地区公安协助执行工作机制,200912月,金华中院会同市公安局出台了《关于加强执行协助工作的联合通知》,对公安机关协助法院查询被执行人户籍、暂住、出入境证照等信息,查控被执行人车辆等财产作了明确规定。

   

  借助“曝光台”谴责

   

  “执行曝光台”是金华中院与市电视台合作的栏目,2008年开设,每周一期,对被执行人的失信行为进行谴责,借助舆论力量来敦促其履行。至今已曝光100期计334人次,共有10位“知名人士”慑于媒体曝光威力,主动履行债务共计1770万元。

  早在2002年,金华中院就通过《金华日报》、金华市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对被执行人的信息进行曝光。

  在实践中,金华中院还探索出将被执行人和执行案件信息张贴在所在村(居)的公开栏等显著位置,借助社会舆论、“人情面子”压力,敦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

  200812月,金华中院与人民银行金华市中心支行联合制发了《关于全市法院执行案件信息对接金融征信系统有关工作的规范意见》,建立起金融征信系统与法院执行工作信息共享机制。此后金华两级法院将全市未结执行案件涉及的所有的被执行人信息,报送所在地人民银行县(市)支行在征信系统予以记录,并根据执行情况及时更新。至2009年底,全市法院共录入征信系统被执行人信息共32548条,入库数量占全省总数的80%以上。信息共享机制有效地实现了协同司法、共御风险的目的。

  据了解,人民银行金华支行共有26笔贷款计1.96亿元被拒贷。慑于征信系统不良纪录给其信用造成的影响,共有434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8436万余元的债务。

   

  借助“绿色通道”执结

  

  今年21日上午,兰溪市人民法院六楼会议室热闹非凡,该市某塑胶有限责任公司债权集中兑现大会在这里举行。一大早就赶到现场的原在该公司工作的12位民工,高兴地从法官手中全额领回了被拖欠近一年的总额为6万余元的工资款。

  近两年,因金融危机影响,不少企业经营困难甚至资金链断裂,企业欠薪讨债事件增多,而且极易演化为群体性纠纷。金华中院要求法官智慧办案,能动司法,凡是涉及民工讨薪的案件,执行要不遗余力,采取各种措施,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在执行活动中,切实有效的办法之一是开通了民工讨薪案件“绿色执行通道”。这个“通道”是一种快速反应机制,具体内容就是“三快三缓三及时”。

  “三快”即快立、快审、快执;“三缓”即缓解农民工情绪、缓交执行费用、缓和双方矛盾;“三及时”即及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及时与企业所在镇街联系、及时妥善处理苗头性问题。

  在过去的两年里,金华两级法院共执结涉民工工资案件2747件,为民工追回薪金3000万余元,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对民生案件优先执行,对涉特困群体案件,金华两级法院还积极主动向党委汇报,争取通过司法救助方式解决。(记者:余建华 通讯员:张旭良 胡冬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