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法院的依法支持,我们给中小企业放贷时心里就有底了。”近日,嵊州农村合作银行行长吴智晖在看到浙江省嵊州市人民法院联合政府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若干意见》时坦言。据悉,这是嵊州法院与该市政府联合出台的规范性文件,通过政府政策引导和法院司法实践,帮助中小企业融资,解决中小企业担保难问题。
嵊州有1万余家中小企业,大部分处于起步发展阶段,对银行贷款等债务融资依赖程度高,但由于中小企业市场风险较大、经济实力较弱等实际,融资难、担保难一直是其发展的瓶颈。为此,嵊州法院与政府加强调研,积极沟通,就发挥政府行政管理职能和法院司法保障职能、切实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的问题达成共识,建立市政府和法院、相关金融机构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联合下发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规范性文件及实施意见,创新担保方式,由各行业协会、商会、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等组成联保体进行联户担保、抱团担保,银行进行集体授信,政府在政策和资金上予以优惠和支持;通过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指引金融创新,扩大融资范围,依法支持针对中小企业的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依法引导民间借贷行为,引导构建广覆盖多层次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既扩大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又防止违法民间借贷行为影响金融秩序和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
与此同时,嵊州法院规范了担保物的处置,经法院执行程序需办理过户的抵押物、质押物,当事人可凭法院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直接办理过户手续,增强了银行支持中小企业的信心。(记者:余建华 孟焕良 通讯员:卢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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