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是中小企业大省,法院审理、执行的涉企业案件中,中小企业占绝对比例。今年以来,浙江高院紧密配合浙江省委、省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加快创业创新发展的工作部署,积极谋划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
齐奇要求,全省法院要转变司法理念和作风,真正确立平等保护的司法理念,依法保护好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对涉案中小企业尽可能使用快捷程序,避免冗长的司法周期;依法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支持他们参与国企改革,以及自身的资产重组改制;通过中小企业诉讼案件的审理,规范公司化治理。同时加大对中小企业财产保护的力度,依法制裁各种侵占、挪用中小企业资产的违法犯罪行为;要通过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引导构建广覆盖多层次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缓解融资困难;要依法支持中小企业创新自主品牌,加快技术进步;要加强民事执行工作对中小企业利益的保护,保障它们打官司的胜诉成果,能够切实转化为推动企业继续发展的现实利益。
金德水说,浙江高院坚持能动司法,依法加大对中小企业发展的司法保护力度,大局意识强,体现了高度的责任感,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和长远的战略意义。
座谈会上,与会单位还就《为促进中小企业加快创业创新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讨论,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记者:余建华 孟焕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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