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 首页 > 法院资讯 > 地方法院新闻
上海法院认真学习刑事证据规则“两个规定”
  • 来源:上海法院网
  • 发布时间:2010-07-01 22:26:00

  近日,上海高、中级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及全体刑事审判人员认真组织学习《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上海高院应勇院长就贯彻落实两项规定提出三点要求。

  一要抓住精神实质,充分认识两个规定的重要意义。应勇院长指出,两个规定的出台,是我国刑事司法制度改革的重要成果,也是刑事诉讼制度进一步民主化、法治化的重要标志,要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明的角度,深刻理解和把握两个规定的精神实质和重要意义。要加强学习和培训,做到培训不留死角,切实将两个文件的每一条规定贯彻到每一位刑事法官、每一起具体案件、每一个具体环节,严格把好案件的基础关、质量关,增强责任心,使案件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

  二要做到两个并重,深刻理解两个规定的精神实质。要做到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两个规定既是有效惩治犯罪的“利器”,又是充分保障人权的“良方”,要将两者有机结合起来,通过依法惩治犯罪更加充分地保障人权,通过保障人权更加有效地惩治犯罪,在两者的良性互动中实现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有机统一。要做到实体与程序并重。要善于通过合法、公正、透明的程序来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以司法机关严谨、认真、细致、高度负责的法治精神和工作作风,通过程序公正来保障实体公正,通过程序透明来提升司法公信,通过程序正义来实现司法权威,让包括诉讼当事人在内的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

  三要树立三个理念,不断提高刑事审判工作质量和水平。要牢固树立证据裁判理念,坚持做到一切以证据为基础,一切让证据说话,以对党、对国家、对人民、对法律、对历史高度负责的精神,始终把确保办案质量作为司法工作的生命线,确保每一起刑事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要牢固树立以审判为中心的理念,充分认识法院裁判职能的重要性,严格依法履行审判职能,对案件事实、证据方面存在的问题绝不能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