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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高院贯彻落实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精神
  •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网
  • 发布时间:2010-07-05 23:38:00
  广西自治区高级法院于7月2日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最高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精神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并作部署。自治区高级法院院长罗殿龙强调,全区各级法院要准确把握人民法院、人民法官在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中的定位,以执法为第一要务,强化和创新司法管理,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以更加卓有成效的工作,为维护好重要战略机遇期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罗殿龙指出,公正高效地处理好各类案件,是人民法院参与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的根本途径和工作重点。全区法院必须自觉增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党的坚强领导下,立足审判职能,坚持能动司法,突出重点,抓住难点和薄弱环节,选准突破口,积极主动地投身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之中。广大法官必须深刻辨析法院、法官与社会建设、社会管理之间的关系,做到既着眼于案件的公正裁判,又着眼于社会管理目标的实现。
  罗殿龙强调,各级法院积极参与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必须立足执法办案的具体实践,始终抓紧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要通过全面加强刑事、民事、行政审判和执行、涉诉信访等工作,努力运用司法手段化解社会矛盾,不断提高办案质量,使每件案件的审理达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发挥好人民法院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的职能作用。要坚定不移地将“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司法工作原则贯彻落实到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中,进一步规范和强化调解工作,实现调解结案率、服判息诉率“两个上升”,上诉率、申诉和申请再审率、强制履行率“三个下降”,推动全区审判工作良性健康发展。
  罗殿龙要求,全区法院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强化和创新司法管理。要从管得住、管到位上下功夫,将管人与管案相结合,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强化均衡结案观念。通过完善制度、建立机制,运用科学技术,特别是信息化技术等方式,实现对审判执行工作的制度管理、人员管理、程序和质量管理。要扎实深入开展“审判质量效率年”活动,以“五项竞赛”为载体,进一步创新审判管理机制,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审判管理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准确把握人民群众需求,以“立案信访窗口”建设为载体,打造网络综合服务平台,最大限度地给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充分发挥司法服务和保障社会稳定和谐的积极作用。(供稿单位:广西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