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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铁运输法院与企业联合调解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发布时间:2010-07-07 00:30:00
  近日,沈阳铁路运输法院与沈阳铁路局车辆行业、工务行业、车站行业、装卸行业联合出台《关于共建行业调解委员会的决定》,着力实现矛盾纠纷发现于实时、化解于萌芽。
  近年来,沈阳铁路运输法院自觉实践能动司法理念,积极探索铁路运输人民调解特点与规律,形成了多元纠纷解决机制。通过建立“行业调解委员会”,法院与企业就纠纷化解从组织机构、运行机制、调解方式等方面实现了多维度对接,使司法职能与社会职能相互渗透,以非诉的方式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纠纷,共同维护铁路运输的和谐稳定。
  据了解,沈阳铁路运输法院先后与64个铁路局机关、公司、站段建立联系点,与14家单位实行“点对点式”直接包保,聘用司法联络员77名,在职工中建立了120人的人民调解员队伍,及时帮助解决了1000多个问题,庭前调解成功2894件,占结案率的80%以上,且无一例上诉或因处理不当导致矛盾激化和上访事件发生。(记者:张之库 通讯员:王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