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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邵阳两级法院全面推行“公众开放日”活动
  • 来源:湖南法院网
  • 发布时间:2010-07-07 19:09:00
  近日,湖南邵阳中院出台《邵阳市法院机关“公众开放日”制度》,进一步在全市法院推行“公众开放日”活动。这是该院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创新司法民主公开机制,增强法院工作透明度,密切与人民群众关系,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的又一有力举措。
  该制度规定,全市两级法院固定“公众开放日”不得少于四次,另将重大案件和社会关注案件开庭或执行时间与法院其他重大活动的时间确定为临时“公众开放日”。
  该院“公众开放日”公开的主要内容是:人民法院的性质、任务和职能;法院机关的基本情况,内部机构设置及职责;履行审判职权的工作流程;法院工作的重大部署、组织开展的重要活动;服务大局的工作情况;法院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法院机关司法为民便民的主要举措和成效;自觉接受监督和加强自身监督的情况;法院改革的有关情况;法院自身科学发展的情况;其他可以公开的内容。开放的主要内容是:案件的庭审或执行活动;审判办公区的立案大厅、审判法庭、荣誉室、审委会议室、合议室、司法鉴定摇号室。
  “公众开放日”期间,法院将采取邀请和预约的形式,参观与互动相结合,展示与介绍相结合,安排解说员为参加活动人员进行详细讲解,并确定专人负责收集、整理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进行汇总。
  每个开放日十五日前,开展活动的法院将在该院互联网站和公告栏公布该次开放日活动详情。年满十八周岁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均可预约报名参加“公众开放日”活动,其中未成年的学生由学校组织参加。同时,每次活动还将邀请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有关领导同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代表,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代表,新闻媒体记者参加。(作者:杨红晖 陈凌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