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全区法院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切实取得实效,有效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扎实开展,印发了《关于全区法院开展岗位练兵活动的意见》,对今年全区法院开展岗位练兵活动提出了明确要求。
《意见》提出,全区法院要把岗位练兵纳入队伍建设的总体部署,以岗位练兵促进队伍司法能力的提高,精心设计,突出重点,根据工作实际和队伍的现状,科学合理地制定岗位练兵计划,并针对岗位特点,大力推进岗位练兵活动,在全区法院掀起人人比业务、比技能、比学习的热潮。同时,要不断总结好的经验和好的做法,树立岗位标兵,发挥典型示范作用,特别是对办案能手、调解能手、执行能手、信访先进工作者等要大张旗鼓地宣扬,积极营造学标兵、赶先进、鼓干劲、创佳绩的良好氛围。
《意见》要求,开展岗位练兵活动,要把握重点,开拓创新,注重实效,坚持“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原则,突出当前法院工作重点,着力在提高审判质量效果、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等方面下工夫。要创新岗位练兵方式方法,丰富岗位练兵内容,增加信息技术含量,充分发挥岗位练兵的培养、锻炼和激励功能,确保岗位练兵活动取得实效。(作者:史燕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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