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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澧县法院“四个到位”强化法律释明
  • 来源:湖南法院网
  • 发布时间:2010-07-12 18:42:00
  近年来,湖南省澧县法院注重以“四个到位”强化法律释明,引导当事人理性对待法院裁判。2009年来,该院未新增一起涉诉信访案件。
  立案释明到位。设立专门导诉台,向当事人发放《诉讼须知》、《诉讼风险告知书》等资料,做好对当事人的诉讼引导,在听取基本案情的前提下,向当事人推荐纠纷争议的最佳解决渠道。
  庭前释明到位。针对个案的基本情况,承办法官仔细告知当事人的各项诉讼权利义务,分析可能出现的裁判结果。根据诉辩双方的争执焦点,有针对性地进行庭前调解,将释明调解有机结合。
  庭审释明到位。在客观中立的基础上,承办法官加强诉讼常识指导,主动释明所涉案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诉讼程序,用通俗语言准确解释各种法律术语,保证诉讼活动的有序进行。
  判后释明到位。案件宣判后,承办法官向双方当事人详细说明裁判内容、认定的事实。对案件审理不理解的当事人,则耐心细致地对法律适用、证据采信等方面加以解释,尽量做到让当事人胜负皆明。(作者:黄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