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加强调解工作力度,湖南张家界中院始终把调解作为化解民商事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
一是将调解率、结案率以及当事人对结案结果的满意率一并纳入对法官行为和业绩的考核,开展“怎样对待当事人”的换位思考讨论,督促法官以真心、细心和耐心改进审判作风。
二是加大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工作力度,并积极组织人民调解员旁听案件审判、参与庭前辅助性工作,促进诉讼调解与非诉讼调解的联动。
三是选择典型案件,结合与群众密切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大力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法律五进”活动,扩大调解工作的宣传教育效果。
四是结合案情灵活采取调解方法,如对离婚案件采用骨肉相连调解法和亲朋调和法,赡养案件采用情法交融法、邻里说教法,民间借贷案件采用争议焦点分析法等,以增强调解的效果。(作者:张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