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中院紧紧围绕争创能动司法新业绩、提高服务大局新水平开展创先争优主题活动,通过强化“质量建党”,“活力建党”和“特色建党”三大意识,确保党支部发挥好战斗堡垒作用。
活动中,该院各党支部和每个党员都要根据岗位职责和创先争优的年度目标作出相应的承诺。承诺内容主要是创先争优的具体目标和措施,承诺要与年度各自的审判、执行以及综合职能工作指标和任务相结合,与岗位职责相匹配,细化到月,具体实在,便于执行,便于考核。党支部要对每位党员创先争优的年度目标和每月承诺事项进行审核把关,提出修改意见。机关党委对每个党支部创先争优的年度目标和每月承诺事项进行审核把关,并报请院党组备案。党支部和党员创先争优的目标和承诺通过院内部网络的形式进行公开,并自觉践行诺言,接受监督。各党支部对党员践诺情况要建档立卡、及时登记,抓好动态跟踪管理,确保落到实处。
本次活动还采取领导点评和群众评议。院机关党委对各党支部、党支部对每位党员依岗践诺、创先争优的情况每月进行一次自评,每季度开展一次互评交流,半年开展一次组织督查和领导点评,实事求是地肯定成绩、提出问题,抓好整改。坚持做到活动情况向群众通报,评议工作请群众参与,活动效果让群众评判。年底由机关党委统一组织群众测评,以问卷调查、设置意见箱、召开座谈会、网上评议等方式,组织非党员群众和服务对象代表对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听取意见建议。(作者:王则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