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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高院量刑规范化促审判质效双升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发布时间:2010-07-19 22:49:00

  自推进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以来,福建法院刑事案件上诉率稳中有降,审判质效更趋良好。据统计,自2009年6月至2010年3月间,福建省14个试点法院共审结交通肇事、故意伤害、抢劫、盗窃、毒品等五类一审案件5640件7924人,与试点之前相比,绝大部分法院上诉、抗诉率分别有1.1%至7.5%的降幅,二审发改率平均下降2.7%。
  福建高院党组对开展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试点工作座谈会、组织试点法院交叉检查,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加强跟踪指导。同时,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对试点法院的人员进行专项培训,促进全省试点法院量刑规范化工作扎实开展。
  福建各地试点法院不断探索更加科学合理的量刑规则,通过深入调研和实证分析,对试点文本内容进一步的细化,使得量刑裁量尺度清晰可见,对自由裁量权的监督有章可循,对量刑结果有据可验。厦门市两级试点法院积极探索其他罪名的量刑规范化改革,制定《关于十个新增试点罪名的量刑指导意见》;晋江市人民法院尝试在判决书中写明采纳公诉机关量刑建议的意见和理由,既体现了量刑公开,也有利于提高公诉机关的积极性。
  与此同时,各试点法院积极主动地向当地党委、人大汇报,取得党委、人大的有力支持;加强与公安、检察部门的沟通协调,密切配合,使得量刑规范化工作得到当地党委、人大的肯定、支持和社会的认同。(记者:何晓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