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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高院上半年审判执行“四升一降”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发布时间:2010-07-26 23:09:00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建立的以管案、管人、管事为核心的管理体系有效促进了执法办案,上半年审判执行工作呈现出“四升一降”的良好态势。
  据统计,2010年1至6月,黑龙江高院新收案件2413件,同比上升30.4%;审执结1913件,同比上升56.2%;审判执行综合结案率50.7%,同比上升11.9%;审限内结案率为87.5%,同比上升5.8%;未结案件1863件,同比下降3.7%,实现“四升一降”。
  2010年3月份以来,黑龙江高院在全省法院开展了司法管理年活动,建立了以管案、管人、管事为核心的审判质效考评、工作绩效考评和决策服务保障管理体系,制定出台了《全省法院立案调解工作规则》、《全省法院委托鉴定、评估、拍卖等工作管理规定(试行)》等8项制度,修改了34项制度,对一些易发生问题的岗位薄弱环节建立了更加严密的管理机制。
  管理任务在领导,责任在庭室,主体在干警,督导在职能部门,黑龙江高院为这几个关键岗位制定了明确的管理责任,一度困扰的“被管理”的惰性问题得到了有效治理,“被管理”变成了“我要管理”。齐抓共管共同维护管理秩序氛围的逐步形成,进一步加快了办“积极案、和谐案、文明案”目标的实现进程。(记者:吕爱哲 通讯员:段春山)